以专业的态度,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物流服务
为客户提供中国到日本门到门的一站式物流服务,无论您的货物需要发往何处,我们都能将其安全送达。
我们的价格体系透明合理,没有隐藏费用,确保客户能够清晰了解每一笔费用的构成。
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客服团队,提供专业、及时的咨询和问题解决服务,让您的物流无忧。
我们与中国到日本知名快递公司合作,确保您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。
我们的服务网络覆盖中国到日本,为客户提供广泛的物流解决方案。
我们提供专业的报关服务,帮助客户办理国际快递的清关手续,让跨境物流更加便捷。
国际出境快递(含文件、包裹、特殊物品)。
(1)服务地域范围:
- 收寄范围:山东省青岛市、江苏省无锡市;
- 寄达范围:日本全境。
(2)服务内容:
- 基础服务:
门到门收派服务:公司提供专业的快递员上门收取快件,并直接将快件派送到收件人指定的地址,确保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。- 增值服务:
清关代理服务:公司拥有专业的清关团队,能够协助客户办理国际快递的清关手续,确保货物顺利通关。- 特殊物品要求:
对于特殊物品(如电子产品、食品等),客户需在寄件前提前向公司报备,并确保所寄物品符合中国和日本两国的海关规定。公司将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海关要求,提供相应的运输建议和指导。通过在公司服务网站、营业场所显著位置(如网点的墙壁、服务柜台旁等)公示方式,向社会公布服务种类、变更提示,确保客户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信息。同时,公示内容应清晰易懂,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或模糊不清的表述。
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若公司的快递服务种类信息发生变更,公司将提前 10 日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公告。
中国寄达日本参考价格表(币种:人民币,单位:元。)
快件内容 |
重量 (公斤) |
寄达国家 |
快件内容 |
重量 (公斤) |
寄达国家 |
日本 |
日本 |
||||
文件 |
0.5 |
200 |
文件和包裹 |
11 |
965 |
1 |
243 |
11.5 |
997 |
||
1.5 |
285 |
12 |
1029 |
||
2 |
328 |
12.5 |
1061 |
||
2.5 |
371 |
13 |
1094 |
||
包裹 |
0.5 |
225 |
13.5 |
1126 |
|
1 |
267 |
14 |
1158 |
||
1.5 |
308 |
14.5 |
1190 |
||
2 |
350 |
15 |
1222 |
||
2.5 |
391 |
15.5 |
1254 |
||
文件和包裹 |
3 |
431 |
16 |
1286 |
|
3.5 |
466 |
16.5 |
1318 |
||
4 |
500 |
17 |
1351 |
||
4.5 |
534 |
17.5 |
1383 |
||
5 |
568 |
18 |
1415 |
||
5.5 |
601 |
18.5 |
1447 |
||
6 |
635 |
19 |
1480 |
||
6.5 |
668 |
19.5 |
1512 |
||
7 |
701 |
每公斤运费(以此运费乘以货件总重量) |
|||
7.5 |
735 |
20-44 |
76 |
||
8 |
768 |
45-70 |
76 |
||
8.5 |
801 |
71-99 |
74 |
||
9 |
835 |
100-299 |
74 |
||
9.5 |
868 |
300-499 |
72 |
||
10 |
900 |
500-999 |
72 |
||
10.5 |
932 |
1000+ |
72 |
1.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此价目表、终止服务及修改有关条款之权利,而无需另行通知。详情请向我们的销售服务人员查询。
2. 以上价格不包括燃油附加费、偏远地区服务费、特殊处理费及其它税项。
3. 货件重量计算方式为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,取较重者。体积重量计算公式为:长 × 宽 × 高 (cm) ÷ 5,000。
4. 20公斤以下的快件,以0.5公斤为计算单位,不足0.5公斤者,小数位部份会进位到下一个0.5公斤为计算标准。
5. 20公斤以上的快件,以1公斤为计算单位,不足1公斤者,小数位部份会进位到下一个1公斤为计算标准。
6. 以上价格及条款仅适用于出口寄付客户。
一、国家秘密文件、资料、物品
二、武器、弹药、军械等
如军用枪支、警用枪支、民用枪支、弓、弩、军用刀具、警用械具、军用或警用标志物等。
三、仿真武器
指外型、色泽、材质、重量及制造等方面均与真实武器非常接近,难以与真实武器辨别的仿真武器。
四、爆炸物品
如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烟花、鞭炮、礼花弹、爆竹等。
五、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
如蓄气筒(如潜水用氧气筒、灭火器)、氢气、甲烷、乙烷、打火机等。
六、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
如过氧化钠、高锰酸钾(高锰酸钾晶体,具有腐蚀性)等。
七、毒性物质
如砷、砒霜、汞化物、铊化物、氰化物、硒粉、苯酚、汞、剧毒农药等。
八、生化制品、传染性、感染性物质
如病菌、炭疽、寄生虫、排泄物、医疗废弃物、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九、放射性物质
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十、腐蚀性物质
如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蓄电池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等。
十一、毒品及吸毒工具、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
1.毒品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: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可卡因、大麻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、氯胺酮、甲卡西酮、苯丙胺、安钠咖等。
2.易制毒化学品:如胡椒醛、黄樟素、黄樟油、麻黄素、伪麻黄素、羟亚胺、邻酮、苯乙酸、溴代苯丙酮、醋酸酐、甲苯、丙酮等。
3.吸毒工具:如冰壶等。
十二、非法出版物、印刷品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
如含有反动、煽动民族仇恨、破坏国家统一、破坏社会稳定、宣扬邪教、宗教极端思想、淫秽等内容的图书、刊物、图片、照片、音像制品等。
十三、间谍专用器材
如暗藏式窃听器材、窃照器材、突发式收发报机、一次性密码本、密写工具、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。
十四、非法伪造物品
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、证件、公章等。
十五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
1.侵犯知识产权:如侵犯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的图书、音像制品等。
2.假冒伪劣:如假冒伪劣的食品、药品、儿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纺织品等。
十六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
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制品等。
十七、禁止进出境物品
如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;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及其他物品。
十八、易燃液体
如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桐油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生漆、苯、酒精、松香油等。
十九、其他物品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》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《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载明的物品和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载明的第一、二类病原微生物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。